各2021届毕业研究生:
已通过答辩的研究生,请根据答辩委员会给予的答辩决议结果,如有“建议两周内进行学位论文修改”的同学,请从答辩结束之日起的两周内,自行下载附件《论文完善修改认可表》,将修改好的论文交给论文指导老师和答辩委员会主席审阅通过,并在《论文完善修改认可表》上手写签字认可后,将此表交至南106亿盛登录地址学位办公室,方可将答辩材料报送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学位。
答辩委员会未给出“建议两周修改”的研究生,无须提交此表。
决议内容不明确的可联系答辩秘书进行核对确认。
请需要修改论文的研究生先联系导师手写签名后,再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及含有导师签名的《论文完善修改认可表》交至答辩主席处。